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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筑梦铸人!学生资助政策为你保驾护航

时间: 2026-03-09 11:08 来源:铁力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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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筑梦铸人!学生资助政策为你保驾护航

春风送暖入校园,国家资助伴成长。为了让每一位学子安心求学、勇敢追梦,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始终温暖相伴、全程护航。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暖心惠民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吧!

学前教育阶段

1.减免保育教育费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学前二年、学前三年(含托幼儿童)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按照幼儿园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予以免除。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减免保育教育费。

义务教育阶段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边境县(市)区寄宿生小学、初中每人每年分别为1250元、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初中每人每年分别为625元、750元。特殊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边境县(市)区寄宿生小学、初中每人每年分别为1500元、1750元;非寄宿生小学、初中每人每年分别为1250元、1500元。

在此基础上,7个人口较少民族(赫哲族、锡伯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年生均250元标准增加生活补助。

2.寄宿制低保学生就餐补贴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各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学校食堂标准差异等因素,由各地按照每生每年300元-500元水平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分3个档次发放,分别为3100元、2300元、1500元。

2.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3.寄宿制低保学生就餐补贴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各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学校食堂标准差异等因素,由各地按照每生每年300元-500元水平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分3个档次发放,分别为3100元、2300元、1500元。     

2.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

边境县(市)区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边境县(市)区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发改、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3.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奖励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政策咨询电话:0458-288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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