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畅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现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和受理方式公布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受理方式:
举报方式:来信举报、电话举报、微信举报、直接到铁力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
通信地址:铁力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152500
举报电话:0458-2282514
微信举报平台:铁力市纪检委信访举报中心
信访举报接待室:市纪委监委一楼信访接待室(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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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铁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铁 力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