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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十三五”期间,铁力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伊春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根本出发点,攻坚克难、积极作为,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和监测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铁力市“十三五”时期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国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十四五”时期,铁力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重道远,为应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任务和新挑战,确保铁力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以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为主线,以机制创新、模式探索为重点,突出生态优势,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发展理念,实现“绿色转型”建设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第一章 背景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铁力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力以赴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遵循保护优先原则,以“碧水蓝天净土”为目标,坚持务实进取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以全市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管齐下深入推进水、气、土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农业和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较好完成了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十四五”时期,面向新时代、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树牢底线思维,紧紧抓住重大机遇,妥善应对各种挑战,奋力开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逐步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铁力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市委、市政府成立铁力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保障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推进。“十三五”期间,铁力市相继获得了“中国天然氧吧”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医共体试点单位、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全省农村人居环境黑龙江省铁力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整治示范县、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首批试点县等多项荣誉。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即铁力镇;省级生态乡镇5个,分别是王杨乡、桃山镇、工农乡、年丰朝鲜族乡、双丰镇;创建省级生态村65个,省级生态林场2个。群众在创城中切实感受到了城市环境和品质发生的巨大变化,铁力的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持续提升。
建设项目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的污染产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逐级审批,严格把关,并做到现场实地勘察,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2019年共计审批项目21个,验收5个,并按时上报至环保专网。完成36个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对五个行业下达《排污许可证申报通知》共120家。按上级要求,梳理了不见面审批行政权力事项,并完成“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认领、梳理和填报工作。2020年开展排污许可证摸底调查工作,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32家。统计全市应编制应急预案的企业上报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完成16个企业应急预案备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开展环评审批工作,坚持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作为控制新污染源的重要手段,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准入门槛,杜绝高能耗、高污染。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截至2020年底,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90%以上,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3天,区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镇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呼兰河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农村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向好,空气环境优良,土壤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稳步推进。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和《上级交办案件办理流程》;成立了铁力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环保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一监管的责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交办案件办理流程,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回头看”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共32项,其中水生态问题3项,大气问题7项,土壤问题12项,噪声问题1项,生态环境问题4项,固废问题3项,其他问题2项,整改完成率为100%。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基本路线,不折不扣地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任务。
(三)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
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丰硕。蓝天保卫战方面。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动态管理,巩固“散乱污”动态清零成果,保持严惩严治高压态势,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坚决打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的反弹现象。做好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置监测点位1个,设定监测指标6项;对国控污染源定期进行烟气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349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2016年铁力宇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461万元,改造两台低质燃煤锅炉;拆除建成区17台小锅炉。2017年铁力宇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106万元,对二热源厂91MW热水锅炉和7#锅炉进行炉本体和辅机设备、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对4#、5#、6#炉脱硫装置进行改造。淘汰建成区燃煤锅炉8台,其中:2台锅炉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5台锅炉更换燃气锅炉;1台锅炉淘汰。对39家烟尘排放不达标或达标不稳定的锅炉采取新上污染防治设施、改变燃料等措施,使其达标排放。对辖区内32家加油站,除3家停业外,29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工作。2018年加大对35蒸吨以下和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监管力度,要求必须实现节能和达标,同时拆除淘汰10台燃煤小锅炉。2019年取缔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10台。2020年淘汰改造建成区燃煤在用锅炉61台;停产燃煤锅炉18台;停用燃煤锅炉10台。全市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并加大宣传、强化网格管理、正确疏导,2018年铁力市(含南三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7.4%,还田利用率达到35.75%,离田利用率为31.65%;2019年铁力市(含南三局)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0.1%,还田利用率59.9%;2020年铁力市(含南三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14%,还田利用率预计达到63.78%,离田利用率为27.36%。
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水源地保护战役方面,全过程管理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及时向社会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信息。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实施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通过关闭排污口、搬迁畜禽养殖、开展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等措施,确保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变。打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战役,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先后实施了2019年铁力市水源地评估报告的编制;对依吉密水源地、第二水源地和朗乡林业局、桃山林业局、双丰林业局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0个千人以上农村集中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第二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2212万元。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未出现水质超标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战役方面,加强城镇排水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大幅提升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污水处理率达到85%。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加大城市餐饮业油污废水治理。加强城市内河管理,清理整治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及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等,坚决控制黑臭化发展趋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升方面,积极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监测工作,城镇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定期进行呼兰河生态补偿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呼兰河水质总体较好,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体标准,呼兰河水体整体环境质量较好。
净土保卫战方面。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顺利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双90%”任务。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两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全市建设用地疑似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完成全市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将安全利用措施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实现全覆盖。加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全面整治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等养分结构趋于合理,有机肥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化肥利用率达到42%;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3%;加大病虫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粮食作物秸秆全面实现饲料化利用。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储运和综合利用网格,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截至2020年底,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96.7%以上;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
美丽乡村攻坚战方面。铁力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乡村振兴总要求,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铁力市先后制定出台了《铁力市农村公益事业提档升级工程整体实施方案》《铁力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铁力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方案》《黑龙江省铁力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年)》等文件,积极开展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建设项目、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在厕所革命、垃圾革命、能源革命均取得实质性进展,顺利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省级抽查验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垃圾分类、绿化等工作典型示范经验全省示范推广。
黑土耕地保护与质量不断提升。坚持用养结合的原则,不断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先后制定出台了《铁力市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铁力市推进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铁力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等文件,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持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和耕地质量下降势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45.05平方公里。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结合防护林建设、防风固沙林建设,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全市累计造林0.7万亩。成立了铁力市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黑土地保护监督考核,实现黑土地保护法治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期间,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持续深化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生态文明建设将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灵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仍然是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硬抓手和重点。铁力市步入了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铁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编制完成,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规划纲要,要在日常工作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这都为铁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愈加突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是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最大动力和根本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部署,体现了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党中央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并将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战略布局,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央支持黑龙江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均为铁力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很好的试验平台,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生态环保领域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试行)》明确了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党政同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厘清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制度基础均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方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深化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方环保督察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有了普遍提高。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绿色发展需求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国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强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有助于提升我市绿色产业、绿色产品需求,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从国家到地方,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和根本共识。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等绿色经济形态将进一步发展壮大,生态产业链条将进一步延长,资源利用效率将大幅提高,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将大幅减少,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乡村振兴战略有助生态环境问题落实。“十四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城乡融合发展力度,强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资金投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都将大幅度向农村倾斜,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将得到较大改善,农村生态保护将随着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修复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将随着发展绿色农业和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质量将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得到有效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将随着美丽乡村、生态宜居乡村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二)存在的挑战
伴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对铁力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处于环境改善压力增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新阶段,局部区域和环境质量指标有较大改善,但全市环境污染总体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矛盾还十分突显,经济发展和环境容量矛盾依然存在,全方位生态环境改善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矛盾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课题越来越多,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急需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
生态经济绿色发展特色亮点不够突出。目前,铁力市产业结构仍处于调整培育期,旅游业支撑作用不强,新兴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生态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竞争优势转化的步伐有待加强。“十四五”期间,长期以来产业发展的惯性仍会存在,产业结构难以短期从根本改变,工业转型尚需大力推进,热电联产等高能耗企业占工业经济的比重高,导致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相对较高且有上升趋势。绿色发展载体、美丽经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生态产业化绿色发展动能不足。农业绿色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此外,农业生产在保供给、保民生的压力之下,农业面源污染防控难度增大,农业绿色转型极为迫切。
经济下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十四五”期间,全球经济遭遇逆流,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社会经济发展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一些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用于治理项目投入、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等的资金保障难度加大,为开拓市场、降低成本,有可能在降低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上动脑筋,甚至可能设法停运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导致污染排放增加。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等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给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带来风险和挑战,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仍然较大。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尽管环境质量改善初见成效,但污染承载空间有限,虽然近三年全市优良天数有所提升,但是PM2.5浓度改善幅度越来越小,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的潜力不足,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秸秆综合利用有效途径及出口不够畅通,秸秆禁烧工作压力较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不强。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部分污水处理厂设施待升级改造,市政管网配套建设还需完善,城市和农村污水收集率还需进一步提高,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仍面临着种种挑战。耕作制度、农药化肥大量施用等因素导致土壤退化,土壤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城乡之间在环境基础设施、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保工作深度和广度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农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亟待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短板,需要提高和完善。农村面源污染对地表水环境存在一定影响,需进一步加以解决。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距离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建设美丽铁力市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环境风险类型和成因多样化、复杂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低且有降低趋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不足100%,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尾矿库泄漏的环境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敏感性日益增强,对环境风险的容忍度越来越低。
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既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要保持较高的发展速度,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发展与保护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仍处于高位,如何在解决资源有限和需求无限的“对立”中实现协调,在破解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中实现统一,在超越“转”和“赶”的双重使命中实现双赢,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十四五”是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五年。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铁力市独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优势,准确把握“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特征、新任务、新要求,科学制定《铁力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为加快建设美丽铁力、绿色铁力开好局、起好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牢把握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围绕“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重点,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放大绿色发展优势,发挥重要生态屏障作用,着力完善铁力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守住铁力市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不退让,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奋力在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上实现新突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铁力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谱写美丽幸福铁力新篇章。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加强空间管控,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坚决抵制以损坏生态环境为前提的发展策略,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立足于自然资源优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环境保护状况,因地制宜,充分发挥铁力市森林特色生态资源优势,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生态文明观,兼容并蓄、不断创新,突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特色,全面提升高质量发展综合竞争力,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新模式。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紧盯突出环境问题,摸清污染源头,科学精准施策,做好科学治污,充分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切实提高环境治理措施的有效性,推动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统筹谋划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
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方案,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专业素养,为履行好执法职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坚持重点突破,紧盯重点问题、聚焦群众关切,做到破难点抓重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到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坚持整体推进,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防止顾此失彼,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实现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统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政府主导,全民共治。充分发挥铁力市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调动铁力市企业、群众的积极性,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形成政府、企业和群众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良性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第三节 总体目标
“十四五”时期,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推动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形成适合本地的低碳绿色发展模式,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到 2025 年年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保证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基本消除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在剔除环境本底情况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有效保障饮水安全,确保呼兰河双河渠国控断面和依吉密河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坚决控制黑臭化发展趋势,城市黑臭水体比例保持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受污染耕地污染安全利用率达到93%,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加快农村管网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不断强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依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伊春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铁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铁力市实际,具体指标将从水、大气、土壤、生态状况、应对气候5个方面,共提出12项具体控制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5项,构建铁力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
表2-1 铁力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控制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水 |
1 |
(剔除本底)地表水质量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2 |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74 |
约束性 |
|
5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大气 |
6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9.2 |
91 |
约束性 |
7 |
城市集中供热率(%) |
—— |
85 |
约束性 |
|
8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1.14 |
95 |
预期性 |
|
土壤 |
9 |
受污染耕地污染安全利用率(%) |
92 |
93 |
预期性 |
10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生态状况 |
11 |
森林覆盖率(%) |
62.9 |
63.17 |
预期性 |
应对气候 |
12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15 |
预期性 |
展望2035年,全市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基本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系统趋于良性循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宜居宜人的美丽铁力。
第四节 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时段:2021-2025年;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目标年:2025年。
规划范围:铁力市行政管辖区域,区域面积为3776.3平方千米。
第三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节能减排、减碳增效、绿色发展。重点从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环境、农村环境、固体废物管理、生态修复、环境风险管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等方面完成生态保护任务。
第一节 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黑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形成适合本市的低碳绿色发展模式,制定并实施本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区域碳排放达峰,坚持“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原则,明确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实现路径,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加大减排力度,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确保到2025年年末梯次有序达峰。
推动重点行业和企业碳排放达峰。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计划,以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高高耗能行业项目准入门槛,加速淘汰二氧化碳排放高的落后产能。到2025年年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5%。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建立完善碳排放控制机制。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加强对地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评价考核和调度督导。推动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和部门会商机制,提高数据时效性。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管理体系和长期研究支撑机制,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适时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以燃煤电厂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业以及一批排放源相对集中、排放监测基础较好、排放管理体系较为完善、排放量相对较大的园区,开展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探索将碳排放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完善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报送和核查机制。
提高碳排放监测及碳汇能力。构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温室气体监测体系,提升大气二氧化碳、甲烷等主要温室气体监测、污染源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燃料元素分析等能力。加大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的财政扶持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多类型、多层次的绿色低碳试点建设,实施碳普惠制、推广低碳产品认证等创新举措。深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开展退化草地分类修复,积极开发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实现各类自然资源碳汇能力稳步提升。
(三)积极适应气候变化
提升气候变化应对能力。加强气候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和管理,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资源保障、能源供应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鼓励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及生态脆弱地区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升公众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适应气候变化新模式,推动低碳城市、低碳产业、低碳生活发展。
推动发展绿色低碳转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积极开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力发展低碳交通,完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大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力度,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实施绿色建筑制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行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坚持协同联动,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加快公众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广绿色饮食、鼓励绿色居住、普及绿色出行,加快绿色节能产品普及。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倡导低碳、环保出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第二节 加强协同管控,全面改善大气质量
(一)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继续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全市夏季臭氧和秋冬季PM2.5精准预报,科学精准联防联控,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技术攻关与应用,制定铁力市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减排综合方案。针对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浓度偏高问题,统筹考虑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以空气质量达到既定目标为刚性要求,实施重点治污工程。
(二)全面推进煤炭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实施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燃煤消费总量控制和煤质种类结构控制方案,优化煤炭使用方式,推广煤炭清洁生产和高效利用,实施燃煤减量化、集中化、清洁化改造。提升煤炭质量管理,认真履行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燃用等各环节监管职责,坚决杜绝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煤炭进入市场。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区域覆盖,到2025年年末,铁力市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5%。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加大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力度,逐步降低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提高新建燃煤锅炉准入门槛,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成果。提标升级改造烟气治理设施,加快建设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进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确保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三)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铁力市坚持“严”字当头,以“三强化”为抓手,抢前抓早、多措并举,全面打响秸秆禁烧攻坚战,确保抓实筑牢全市秸秆禁烧安全防线。在秸秆焚烧高发期,实施秸秆全域禁烧,建立完善秸秆全量化处置长效机制。严格秸秆禁烧管控,完善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以镇街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实现监管秸秆焚烧全覆盖,确保“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处置露天焚烧秸秆问题。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年末,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四)综合施策,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持续开展涉VOCs 排放企业综合整治,大力推进VOCs全过程治理,推进医药、汽修、包装印刷等行业建立完善源头、过程和末端的VOCs 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加强源头控制,积极推进工业、建筑、汽修、包装印刷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加强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开展涂料、油墨等涉VOCs 物质储罐排查,系统掌握工业源 VOCs 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实施 VOCs精细化管理,提高VOCs治理效率。强化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以化工、包装印刷为重点行业,对涉挥发性有机物的固定源全面开展整治。
加强大气氨、有毒有害污染物控制。加强大气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探索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优化饲料结构,推广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生物肥料,减少氨排放污染。基于现有烟气污染物控制装备,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逃逸防控,加强工业烟气中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加大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密闭收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恶臭污染问题。采取积极措施,推进畜禽养殖业减少向环境排放恶臭。
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散体物料运输车辆100%实现全封闭运输。实施建筑工地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控要求。加强堆场和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控制,对煤堆、料堆、灰堆、产品堆场等扬尘源,进行清单化管理并定期更新。提高城市道路洒水保洁水平,大力推进机械化道路清扫保洁。
加强移动源污染整治。全面落实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积极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鼓励重型柴油机更新替代。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提高清洁油品供应保障能力、油品质量监管水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非标油品行为。加强新生产车辆达标排放监管,严格实施国家机动车油耗和排放标准,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提高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频次以及加强重污染天气柴油车管理等方式,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应对机制。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加强技术合作,建立联动机制,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完善PM2.5和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提高各部门联防联动能力,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效,推进重点污染物协同减排,综合施策。针对到2025年“十四五”大气规划指标,研究提出全市达标期限,建立以PM2.5和O3治理为核心、以NOx和VOCs综合整治为切入点的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同时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施建设。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强化区域协同共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到2025年年末,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
专栏1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一)减污降碳深度治理工程 铁力市非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 (二)空气质量监测设施建设工程 伊春铁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仪器设备更新项目。 |
第三节 深化系统治理,打造良好水生态环境
(一)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全方位防控水环境污染,优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监控、风险管控的应急能力建设、生态补偿等工作。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实施水源地确权划界和隔离保护工程,加快推进小白河水库、城乡供水一体规模化水厂等工程建设,保护良好水体和饮用水源。积极开展依吉密河水源地、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行动,推进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工程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治理,实施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强化依吉密河等重点水体污染防控,切断面源污染入库途径。稳步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大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平安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的环境风险隐患,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加快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风险及水质预警预报机制,增强饮用水源地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年末,在剔除环境本底情况下,铁力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实施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强化水环境监管,积极实施重点流域治理工程,加快依吉密河流域生态治理,逐步恢复和重建生态功能。杜绝出现劣V类水体,确保安邦河国控断面、依吉密河省控断面、呼兰河双河渠首省控断面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水质标准。实施水质考核和通报反馈机制,落实市区水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持续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持续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对于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的,加快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扩容工程建设,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尽快解决因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造成的生活污水污染问题。鼓励全市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污水处理排放指标,进一步消减氮、磷等污染物。建立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机制,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不足、低浓度运行及超负荷运行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到2025年年末,铁力市城镇污水日均处理能力达到4万吨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4%,乡镇以上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7%。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完善污水收集体系,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着力提升现有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设施效能,加快推进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切实提高现有设施运行负荷和减排效能。开展重点区域污水管网排查与修复工作,加强污水管网错、混接及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力争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使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率、污水收集率,从源头上实现污染治理,提高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三)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
全面开展水系水生态健康评估,逐步建立健全水生态修复保护成效评估反馈机制。加强流域生态流量调度与管控,引水补水推进水生态扩容提质。持续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加强淤泥检测、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清淤轮疏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水生态修复,以依吉密河水源地、第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生态敏感区为重点,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堤岸生态化改造、入河排污口尾水湿地等系列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河道破坏、坡岸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提升水体自净和控水保土功能,逐步恢复自然水生态系统。建立河流生态修复评价机制,构建铁力市河流生态系统修复目标指标体系,评价水生态修复工程有效性和持久性。
(四)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推进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协同防治。到2025年年末,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稳定保持0%。以饮用水源保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大生态调水力度,保障生态用水,促进水生态恢复。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逐步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过程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因地制宜加强总磷、总氨排放控制。
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完善黑臭水体清单,统筹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到2025年年末,铁力市城市黑臭水体比例稳定保持0%。
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合并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年末,基本完成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
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加大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力度,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清四乱”“亮剑护河”等专项行动,全力推动河湖长制更加“有实”。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联合作战的强大合力,加强部门间协同作战。继续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完成省级呼兰河铁力市段示范河湖建设,积极推进小白河水库建设项目,推动水利枢纽工程配套建设,持续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深化责任落实,发挥督查考核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河流管理保护,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保护河流的浓厚氛围。
持续推进工业污水防治。加强农副产品加工、化工等行业综合治理,推进玉米淀粉、肉类及水产品加工、印染企业等清洁化改造,实现工业企业污水稳定排放全覆盖。
不断强化农业污染防治。以依吉密河、呼兰河、安邦河、小呼兰河为重点,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和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补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短板。通过农家肥替代化肥、种植结构调整、测土配方等具体措施,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加强研发推广绿色高效有机肥、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等绿色高效技术,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集中收集散排污水,明确现有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容纳污水能力,做到应收尽收。对不能纳入管网的村屯,可采用暂存池配套管网、污水储罐等方式收集污水,运送至镇区污水处理厂。或者利用人工湿地、地埋式一体化设备等进行处理。提高农业面源污水收集率,建设必要的截污措施,禁止面源污染物直接或间接进入河流。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
完善水生态环境应急处置机制。科学制定水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措施,全面强化全市水生态环境管控跟踪督办,及时掌握辖区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安全状况,结合3·28伊春鹿鸣矿业尾矿库泄漏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经验与成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河(湖)长制度领导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政府逐级向上负责,逐级向下追责,完善各级考核奖惩机制。
专栏2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一)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铁力市小白河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铁力市呼兰河源头水生态治理项目;铁力市依吉密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伊春市铁力市铁甲河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呼兰河治理工程;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凌云山河防洪治理工程;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小型水库清淤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小白河水库工程;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北星涝区治理工程;铁力市安邦河护堤清淤工程;铁力市呼兰河护堤项目等。 (二)供水改造工程 铁力市二水厂供水改造项目;双丰林业局燕安经营所自来水厂建设项目;黑龙江省铁力市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王杨乡集中供水工程;铁力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铁力市双丰产业园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等。 (三)污水治理工程 神树镇神树村污水治理项目;铁力市双丰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桃山林业局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桃山林业局新建备用蓄水池及污水池等配套设施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项目;铁力市各乡镇污水收集项目;铁力市农村污水治理;铁力经济开发区雨排管网维修工程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铁力市建设大街雨水改造工程;铁力市年丰乡污水排放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城市污水截流干管改造工程等。 (四)水生态环境监管工程 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项目;铁力市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测;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地表水监测站项目。 |
第四节 强化源头防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一)加强土壤污染源系统管控
强化空间布局管控。根据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实施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散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工程、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工程,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逐年制订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的年度计划,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协调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持续推进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全市基本建立耕地土壤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做到“发现一处,管控一处”。积极配合建立铁力市土壤生态环境长期观测基地试点,识别和排查耕地污染成因,评估耕地污染源管控成效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趋势。到2025年年末,受污染耕地污染安全利用率达到93%。
加强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统一监管,掌握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状况,更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义务,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监督性监测要求。定期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防止新增土壤污染。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
(二)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严格建设地块准入管理。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和准入制度。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管理,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进一步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动态补充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创建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环境。到2025年年末,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为100%。
强化重点监管企业污染防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分类治理,采取污染源整治、污染途径阻断和污染土壤修复的系统管理思路,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对遗留场地、潜在污染场地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库。对入库的工业污染地块,由责任单位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工业污染地块修复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创新模式,推动污染场地精准修复技术,到2025年年末,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100%。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管理。开展有色重金属等矿区历史遗留环境污染排查。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加大对尾矿库的管控力度。加强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对鹿鸣银矿、大安河尾矿等工矿企业周边土壤状况检测,除按照“双随机”抽取和日常检查外,增加全市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掌握辖区内尾矿库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安全状况,坚决消除尾矿库事故隐患。对尾矿库落实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应急物资配备、应急人员责任清单进行排查抽查。强化企业在防治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环境责任措施的落地实施,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持续推动农用地生态环境保护
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着力推进平安利用,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结合本区域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探索复合无污染安全利用方法,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效果及时优化调整安全利用措施。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确保全市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平安利用。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积极控制农药化肥污染。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持续推进农田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积极推广应用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推广配方施肥技术、高效施药器械等措施,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率,减少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健全回收处理体制机制,开展全链条治理,实现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深入打好黑土地保卫战。对黑土地实行战略性保护,落实国家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开展全市黑土耕地保护行动,扩大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要充分发挥黑土地优势和潜力,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处理好建设与黑土地保护的关系,加强技术引导,强化农业生产经营者黑土地保护意识。加大耕地轮作休耕力度,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通过控污增肥保土保肥、节水节肥、养地补肥等有效措施,增加土壤碳储存和腐殖质,增强黑土微生物活力,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加强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培育土体结构优良、耕层深厚、有机质丰富、养分均衡、生物群落合理的土壤,实现黑土地永续利用。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治黑土沙化风蚀。建立黑土地保护考核督察机制,压实乡镇黑土地保护责任,加大黑土地保护的执法力度,防止黑土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四)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控。按相关技术规范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措施,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类监管。统筹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动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与风险管控,对重点污染源开展防渗改造。
加强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城镇、农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优化调整,探索利用遥感等技术开展保护区环境监管。开展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识别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研判风险等级,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体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加油站、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区域开展场地及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针对存在污染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存在健康风险不可接受的,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工作。统筹地表水、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已查明的地下水重污染工业企业,依法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催促企业依法落实自行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地下水监测设备配置和能力建设,强化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平台,基本实现地下水环境信息线上管理。
专栏3土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一)耕地土壤整治工程 铁力市铁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 |
第五节 保障声环境质量,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一)改善城区声环境质量
完善城区声环境质量。以保护人体健康为核心目标,通过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严格各类噪声源的监督管理等手段综合整治声环境,稳步推进噪声监测,合理布设噪声监测点位,统筹城市区域、交通及功能区声环境监测,实现市区主城区噪声监测全覆盖。
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按照闹静分隔、功能分区理念,优化建成区机动车禁鸣路段的划定,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噪声管控。合理划定社区、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建筑物与交通干线、工业企业等噪声源的防噪声距离。完善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
(二)完善全市噪声污染防治。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优先开展绿色公共交通,优化城区公交线路。推进发展公共大巴,提高公共交通对小汽车的竞争力,制订公共交通的促进政策,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对噪声敏感区域道路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控制车辆喇叭响度和鸣按频率,禁用高音喇叭,严厉打击车辆深夜鸣笛等噪声扰民行为。结合道路改造,推广低噪路面及材料。在新建城市交通干线与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之间设置一定距离,在新建主、次干道路两侧预留缓冲带,依靠距离衰减降低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同时通过在主要街区及敏感路段设置降噪绿化带、隔声屏和隔声窗等,减轻交通噪声环境污染。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管控新工程审批和执法监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合理规划和调整生产空间布局,新建工业企业应尽量远离医院、学校、居住区等敏感点。重点降噪整改位于人口密集区的噪声污染严重的噪声源。强化工业企业噪声设备监督管理,结合企业技术改造,降低旧机械设备噪声污染水平,引进无噪声或低噪声的新工艺设备,对现有高噪声设备设置降噪设施,进行隔音或消音处理,在工业企业周边设置绿化隔离带,加强绿化建设,减少工业噪声污染程度。
加强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禁止超标扰民的施工方式,推广使用无噪声或低噪声施工技术和施工机械,对于高噪声施工作业范围及机械,须在施工过程中全场进行消声减振。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促进施工噪声扰民信访的有效处理。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维修、餐饮、娱乐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推进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声环境保护意识。减少居民区房屋装修、家庭娱乐等活动对周边居民的噪声污染。
(三)强化噪声执法监管
构建以人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的环境噪声监测体系,综合分析评价环境噪声状况,定期发布声环境质量信息。“新、改、扩”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控新污染源的产生。加大执法力度,对噪声超标企业进行限期整改,降低噪声排放,使其符合噪声功能区划的排放要求。认真执行噪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重手段,加强对各种噪声源的监督管理。
第六节 着力建设美丽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加强农业污染防治
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大力宣传绿色农业,引导广大农民百姓践行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有效地控制农业生产的全过程,生产绿色健康农产品。推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将绿色农业贯穿到生产的各个环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加大化肥农药使用监管力度,开展化肥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量合理控制,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鼓励施用有机肥或配方肥。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机械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肥料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严格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生产和使用,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大力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提升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能力,推动农药施用强度有效降低。推广大型植保机械,提高农药利用率。
推进农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健全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机械化捡拾回收,探索可降解农膜应用试点,深入地膜源头减量。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修建农田废弃物收集池或田间固定防治废弃物收集塑料桶,探索建立农膜废弃物回收激励机制,引导农民将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肥料袋等投放到收集池纳入农村垃圾处理体系统一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支持政策,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的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规范各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规程,使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区域化、多元化、产业化发展格局。
(二)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提升畜禽养殖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机械化饲养。坚持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推广健康养殖和清洁养殖技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还田(林)利用,建设一批种养结合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与标准化改造,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对粪污进行收集、贮存,并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养殖尾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进排水分离排灌系统,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进尾水达标排放。
(三)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持续深入开展“厕所革命”。分类有序实施农村改厕,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普及卫生厕所。鼓励城郊村农户室内水冲厕所,有序接入城镇管网系统。距离城镇较远、农户居住集中和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因地制宜建设管网式水冲厕所。分散居住的农户,推广集成净化槽式厕所等单户型厕所,实现就地粪污无害化处理。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改厕监督管理制度,加快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到2025年年末,农村常住户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根据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统筹实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和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为重点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最大限度就地就近利用。确保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稳定运行,优先建设运行费用低、规模适度、管护方便的治理设施。城镇周边村庄统筹使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分散的村庄采用地埋式一体化设备、污水储罐、人工湿地等方式,结合村庄规划、地形标高、排水流向,合理布置污水管网。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改厕有效衔接,同步规划建设。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收集处置体系,完善日常管护机制,提升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运行。逐步补齐农垦、森工集团改革后移交的农、林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短板。推进将“三局一场”并入铁力市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完善各项制度。努力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扩大垃圾收集分类类别及覆盖面,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加快推进分拣堆肥中心使用,实现垃圾分拣基本达标。强化对垃圾分类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建立垃圾治理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的长效运维机制,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覆盖。
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实施村庄绿化、道路边沟、文化广场、公共照明设施、公共空间和庭院整治等人居环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村庄历史文化、民俗特色,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发展乡村旅游,提升村民生活质量。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重点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专栏4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
(一)农业污染防治建设工程 生态有机肥厂项目;果蔬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铁力市高效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王杨乡有机肥生产和秸秆膨化加工项目。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建设工程 铁力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铁力市无害化处理厂项目。 (三)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光明村村部文化广场建设;工农乡二屯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农乡新民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乡村建设项目;农村卫生厕所粪污治理项目;农村室外卫生厕所项目(旱厕);公共卫生厕所建设项目;新建村排水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神树镇鸡岭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神树镇五龙山村新建基础设施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神树镇道路改造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王杨乡5个村村内边沟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王杨乡3个村村内道路硬化项目。 (四)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工农乡兰河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平村新村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卫华村美丽乡村工程;建国村美丽乡村工程;春光村美丽乡村工程;东方红村美丽乡村工程;战斗村美丽乡村工程;民主村美丽乡村工程。 |
第七节 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无废城市”
(一)强化固废综合治理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保持增长。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负增长。推动农业绿色生产,减少农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生产布局,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以绿色生活方式为引领,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现城乡生活垃圾零增长。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大力推广绿色建筑,推行绿色建造方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
加大工业固废监管力度。健全从工业固废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的固废管理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全链条闭环管理流程。严格控制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落实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鼓励绿色矿山建设,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细化尾矿库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运行安全动态监测和安全风险预警管控,提升尾矿库整体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完善防扩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逐步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
推行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化施用等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继续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建立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多途径利用模式,推动秸秆由就地燃烧向综合利用转变。加强农膜、农药包装回收利用。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奖励制度,同时增加回收站点,提高废旧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再利用水平。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面推进城乡中转站建设,提升垃圾分类中转效率和环保标准。
执行清晰明确的收运处理标准,实现干、湿分类分流收集转运。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监督管理,推广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减量。
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健全建筑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制定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相关标准,加大在建工地、重点路段、运输车辆、资源化利用处置场的监管力度,实现对建筑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利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按照“科学规划、规模匹配、分类处理”总体要求,着力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推进固废信息化管理。因地制宜,加大投入,推进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落实铁力市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交易平台,实现工业固废监管和处置的信息化、公开化、可追溯、可查询,通过交易平台,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企业、市场和技术的精准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二)加强危废处置和监督管理
完善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危险废物应急监测、处置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强化危险废物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排查园区环境风险隐患,保障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力争实现园区内危险废物全程监管。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清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加强小微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和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医疗废物处置和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弃物安全收集和处置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强化分类、收集、暂存、转运等进行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规范化分类处置,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的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体系的全覆盖。
专栏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铁力市建筑垃圾收纳场建设项目;铁力市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铁力市城市中心垃圾转运工程项目;铁力局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铁力市智能化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铁力市桃山镇垃圾处理厂;铁力市城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铁力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项目;铁力市经济开发区垃圾中转站工程项目;铁力镇东兴村废品和建筑垃圾回收项目;铁力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建设项目。 (二)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铁力市医疗废物处理项目。 |
第八节 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维护铁力生态安全
(一)推进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步伐,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持续推动绿化向村屯延伸,推进村庄内部绿化美化,拓展乡村公共生态游憩空间。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可持续发展,推行林长制,加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国土绿化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到2025年年末,森林覆盖率达到 63.17%。实施城市河湖水面环境集中整治,稳定维持无黑臭水体状态。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推行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强化湿地保护监督监管,以自然修复为主,多管齐下,坚决遏制侵占、破坏湿地现象,全面保护湿地资源。
科学推进沙化、盐碱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沙化、盐碱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保护黑土地资源。加大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科学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优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评价,持续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加强坡耕地及侵蚀沟综合治理,推行水土保持耕作制度,优化农田防护林和防风固沙体系建设。加强盐碱地改良治理,因地制宜实施科学有效的盐碱地治理措施提高土壤肥力。
推进绿化系统保护和修复。完善全市绿化系统,深入实施城区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干馏生态雨水花园、呼兰河滨河景观公园等项目建设。持续强化城乡绿化项目,实施村屯美丽乡村工程建设,不断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水平,增强生态系统调控能力。
加强湿地修复与保护。不断创新与完善湿地保护管理的机制与体制,明确各方管护职责,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全市湿地资源普查和重要湿地资源调查,完善湿地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适时监测全市湿地保护管理动态。坚持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通过适当的生物与生态修复技术、工程物理措施及相关管理对策的实施,推进市域内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实施重点保护与修复工程,全面保护湿地资源,发挥各湿地生态功能。强化湿地保护监督监管,多管齐下,坚决遏制侵占、破坏湿地现象。
强化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区域内的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治理。深入排查,制定矿山修复专项行动方案,“一矿一策”建立台账,明确修复矿山数量及位置、治理任务、资金来源、治理时限等。推进铁力市采矿沉陷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沉陷区回填平整、植被恢复工程,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抓好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林地清收还林、迹地更新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鹿鸣银矿、大安河尾矿等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消除尾矿库事故隐患。
(二)维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提升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建设。全面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乱采、乱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加强生物安全管控,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
(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监管
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等管控边界,执行最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完善自然资源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建立生态效益补偿长效机制。
强化生态保护监督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加大生态保护监督和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制度。深入开展毁林毁湿毁草等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内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水利和林业等相关部门协同执法。
(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大力推进生态宜居示范区项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放大绿色发展优势,发挥重要生态屏障作用,着力完善铁力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机制,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将铁力市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林下经济繁荣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城市。深化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创建一批省级生态乡(镇)。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动态监管、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建立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
专栏6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
(一)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程 铁力市干馏生态雨水花园项目;铁力市铁路桥至年丰桥滨河景观带建设项目;铁力市东营公园建设项目;铁力市呼兰河两岸景观建设项目;铁力市呼兰河滨河景观公园扩建项目;铁力市城区东部生态隔离带建设项目;铁力市城南铁路沿线防护绿地项目;铁力市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项目;铁力市城区东北部生态防护林建设项目等。 (二)矿区生态治理工程 铁力市鑫源尾矿治理项目;大安河金矿尾矿库治理项目;铁力市双丰镇横太山取料场环境治理项目;铁力市板石山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铁力市大安河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三)生态文明示范工程 生态宜居示范区。 |
第九节 严守生态环境底线,防控风险达到新水平
(一)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管理,强化管控强制措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合理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做好总量控制。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提升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环境风险防控,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对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相关行业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监管。针对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制定各级事件应急响应的措施,坚决防范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害的生态环境事件发生。
(二)持续推进新污染物管控
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强化新化学物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制。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矿业、印染、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三)强化重金属和危化品防控
加强重金属污染管控。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统筹安排所有新建涉重金属企业,动态更新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实施分级分类管控。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鼓励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强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消除风险隐患,强化重金属污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放、超过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
强化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体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常态化推进危化品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安全风险动态管理,确保危险源在控可控。持续开展危化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危化品在环境中的积累和风险情况。按照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有关要求,统筹规划产业布局,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加大日常监管执法,严格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置,确保分类存放和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管控
以习近平总书记“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为统领,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合理配置监管力量和资源,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定期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对高风险辐射行业安全防控。制定完善辐射污染应急预案,配合省级开展本市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电磁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变电站、广电设施设备、移动通讯基站,优化电磁场空间分布,严格实施辐射安全防护距离。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和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强化辐射安全防护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辐射安全和社会稳定。
专栏7风险防控工程 |
(一)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工程 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 |
第十节 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一)夯实治理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绿色导向的领导责任体系,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重点考核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用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各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责。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协调机构在环境治理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方面的职能作用。结合本地区开展实际情况,细化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落实分解各项任务并推进相关具体工作。推进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和省、市有关部门各项决策部署及其他相关规定,指导各部门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生态环保格局。
健全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在绿色信贷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失信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纳入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强化环保信用的约束力。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建立健全全民行动体系。建立健全重大环境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间的互动交流平台。推行环境破坏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保事业,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提升全民参与环境治理意识和能力。强化社会团体参与。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
(二)深入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改革
深化环境治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聚焦环境治理关键环节,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动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整合衔接环评审批、污染源监控、执法监管等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污染问题发现和查办激励机制,完善环境执法监督网络,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健全部门联动执法、边界联动监管、网格化执法、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等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托管服务试点,大力开展环保产业。
健全绿色发展激励机制。持续优化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加大对绿色发展企业的资金支持。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持续优化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建立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以饮用水源生态补偿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深化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固体废物处置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职责及编制配置,提高监测执法履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乡镇要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落实行政村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基本路线,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环保督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举一反三查找环境保护工作问题,寻找薄弱环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环保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环境整治力度。逐项核实整改完成情况,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改工作,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视情况运用区域限批、追责问责等手段,确保问题全部“清零”,隐患彻底清除。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铁力市生态环境水平。
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扩充移动执法装备和其他执法取证设备,构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和智慧环境执法系统,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利用在线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互联网+等现代监测技术手段,做到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执法全覆盖。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排查,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大型企业要组织技术专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确定重点环境问题和监管重点,并纳入监管档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零容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协调动作、信息报告和公开发布等机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吸引顶尖专业人才集聚。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尤其针对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固废、化学品等环境管理急需紧缺人才情况,大力引进培养一批具有领先水平的生态环境行业领军人才。发挥环保专家智力支撑,强化企业与行业协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与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组织作用,健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业人才库,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人才交流、培养、学习活动。提高生态环保专业人士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政策、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方面的参与度,鼓励专业人士参与生态环保公益活动。
强化环保管理队伍建设。优化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实施。强化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紧密衔接,加强管方向、定政策、定标准、做监督的能力,加强乡镇执行和落实能力。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交流的机制,完善干部培养、成长计划,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环保管理队伍业务本领和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打造能力过硬的环保队伍。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力度。
专栏8环境执法监管工程 |
(一)环境执法监管工程 铁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设备更新项目;铁力市监测能力建设。 |
第十一节 坚持全民共建,推动绿色生活全面普及
(一)引导宣传绿色生活方式。
倡导生活方式绿色化。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使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绿色办公等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在绿色消费方面,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扎实开展限塑行动。倡导绿色旅游,鼓励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消费奖励措施,减少一次性用品、餐具的免费提供。在绿色出行方面,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尽量采用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代替开车,需驾车时要文明礼让以保证交通顺畅,长途旅行尽量乘坐火车。在绿色居住方面,要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广泛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动完善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等产品的推广机制,鼓励公众购买绿色家具和环保建材产品。在绿色办公方面,要尽量采用无纸化办公,双面打印材料以及重复利用纸张等。为把绿色行动变为每个城乡居民的自觉行动,可将生活方式绿色化行动计划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创建内容,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持续加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机构、无烟企业建设。
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善用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多点位的宣传格局。积极开展环保系列宣传活动,设置科普步道、科普长廊、宣传亭、标识牌等生态文化宣教设施,普及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本常识、功能作用、演替规律和相互关系。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节约习惯,加快推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开创生态环境宣传工作新局面。
加强环保教育宣传工作。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广泛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以新闻媒体宣传为平台,以社会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报道环保工作。坚持面向党政机关、生态环保系统内部、社会公众三个层面强化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通识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通过编写中小学生态文明宣传册、创建生态示范工程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利用六五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态文化社会实践体验专题活动,鼓励广大群众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在全社会形成注重节约、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完善信息公开社会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生态环保工作,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不断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公告公示、问卷调查、专家咨询、民主恳谈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加强企业环境治理信息公开。推动排污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升级、智能化提升改造和引导低端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推进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健全信访问题化解机制。利用信、访、网、电、微等渠道,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信访维稳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环境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专项行动,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成效,逐步减少信访总量。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系统全面落实对生态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作用,完善政府主抓、相关部门联动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综合管理体系。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落实规划任务,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精准服务
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入力度,统筹生态环境领域各类资金,重点项目精准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特别国债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优化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向治理任务重点区域(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环境治理工作等突出重点方面倾斜,把资金集中于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环境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正常运转,切实发挥效益。
第三节 增强技术支撑,强大技术队伍
增加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投入,加强环境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生态环境信息网络,保障环境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尤其是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固废、化学品等环境管理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乡镇等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力量,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能力,着力培育一批具备环境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
第四节 加强考核评估,加大管理力度
强化规划实施动态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调度机制,细化规划实施考核评估机制,规划实施进展成效和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优先实施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强化项目库动态更新管理。在2023年和 2025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考核,依据评估结果可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科学调整,评估考核结果向上级政府报告,同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