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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驻村第一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共筑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铁力市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驻村第一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共筑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发布时间:2024-11-22 09:38来源:铁力市司法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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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助力驻村第一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共筑乡村振兴法治基石

在新时代新征程中,铁力市司法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枫桥经验”的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2024年11月22日,铁力市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铁力市“八五”普法宣讲团团长王富斌同志,在伊春市驻村第一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上,就《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及矛盾纠纷处理技巧和经验进行了深入讲解。此次培训旨在通过提升驻村第一书记的法治素养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培训中,王富斌详细阐述了《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核心内容。他指出,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全面规范各类调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推动调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调解工作更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随后,王富斌“枫桥经验”的历史渊源与时代价值出发,深刻阐述了其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重要意义。“枫桥经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重要品牌,其核心在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与当前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高度契合。同时,王富斌结合自身多年的调解工作经验,分享了处理矛盾纠纷的实用技巧和方法。调解工作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同时注重方式方法,灵活运用沟通技巧和调解策略,做到“情理法”相结合。通过分享成功案例,激励驻村第一书记们要勇于担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矛盾,成为乡村振兴的法治先锋。

铁力市司法局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此次参与驻村第一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正是司法局积极履行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培训,铁力市司法局不仅为驻村第一书记提供了宝贵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更增强了他们做好乡村治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未来,铁力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继续为驻村第一书记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指导,共同筑牢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石,为打造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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