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安全生产法、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依据、程序等行政事项在市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不适应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清理标准,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3.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对执法结果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依法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执法大队需提交法规股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审议,审核不通过的,执法大队不得提交局领导审批决定。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单独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网等网络学习,强化执法人员提高自身素质。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
1.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坚持行政审批事项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的原则,在落实、承接好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家、省明令取消的坚决取消,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做到流程简化、职责明晰、时限承诺、一次办结。
2.动态调整行政权责清单。按照《铁力市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新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情况和机构改革总体要求等,及时对涉及的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提出调整意见,向市委编办提报。
3.优化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咨询电话,完善“一次性告知单”和“办事指南”,将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和常见错误示例等,在网上予以公示。申报材料尽可能以电子版或扫描件形式在网上提交,审批结果以邮寄方式进行送达。
(三)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
1.编制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明确年度监督检查任务,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以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编制工作,报市政府批准、伊春市应急局备案后实施。已全部完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检查企业数量和内容。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认真总结、及时解决“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动态调整“两库”;强化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市场主体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市场主体名录库;将公开抽查信息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共完成省厅派发的联合抽查检查工作任务2项,主动牵头公安局和市监局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检查完成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提高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坚持权力下放与及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相结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依法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监管职责。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杜绝随意执法;平等对待当事人,杜绝选择性执法;合理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畸轻畸重、执法不公;执法言行文明,举止规范,服务热情,以法明理,杜绝简单粗暴、野蛮执法。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3家次,使用执法文书400余份,立案6起,行政处罚12.2万元。
5.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制度,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及时报送联合惩戒、联合激励信息,按规定落实惩戒、激励措施;落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部署,做好“双公示”工作,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在作出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截至目前,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次,行政处罚决定6次,已全部通过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党委会、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在党委会、局务会前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学好《宪法》,并结合分管领域对工作中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学深学透、用准用好。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明确普法职责任务,示范引领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集中宣传形式、利用室外广告屏、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知识、防灾减灾知识,二是开展形式多样演练活动,扩大影响。结合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组织相关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以应急演练促进企业员工学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三是加大自媒体宣传的投入,强化宣传效果。按照宣传工作计划,在“铁力应急”公众号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知识,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
3.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以及“五进五宣”“七进七宣”等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累计出动人员1500余人次,发布安全生产信息400余条、设立宣传条幅14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及宣教用品3100余份,广泛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局机关法制机构设立时间较短,基础相对薄弱,专业人才不足,现有的法制审核人员未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一时难以适应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行政等工作任务。二是执法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一些职能,且面对日益增长的执法需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越来越广,安全监管力量难以承担日趋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积极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贯彻“八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准执法准普法”责任制,形成领导带头示范、干部认真落实、群众普遍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二是加强培训学习,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学习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推进应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断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四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