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铁力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4月,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对依法治市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7月,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会议上讨论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市委党校的重点课程,通过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宣讲阐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指导工作实践。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发挥各类媒体和平台等普法阵地作用,切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
三、积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制发了《铁力市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监督机制实施方案》和《铁力市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分别明确常态化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和惠企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的具体内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方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坚持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不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9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要求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废止24件规范性文件,保留26件规范性文件。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履行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做好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规则和市政府议事会议工作规则,对重大决策通过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拓展公众参与决策渠道,在制定“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通过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开设民意征集栏目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全市542名执法人员办理了电子执法证,实现即时动态管理。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创新执法方式,探索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进行行政管理,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民主监督,2021年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8件,政协委员提案47件,已经全部办结,并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书面答复。实施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截至目前,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690条,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05条。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已经完成市政府统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增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等工作任务。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村(社区)换届后及时调整调解组织,切实发挥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铁力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1个市级法律服务中心、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36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铁力区域内的全部村屯、社区、林场所及铁力农场。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村屯社区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左营公园和铁力公园内建设法治广场和法治宣传一条街,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年丰乡爱国村等10个村(社区)被命名为“伊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八)依法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开展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保证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保障,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九)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领导干部学法,通过组织会前学法和为处级领导配发“法治学习包”等形式,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抓好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和执法单位组织学习的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成效,在全省40个县(区)申报法治政府创建情况下,顺利通过依法治省办的省级评审,被推荐参加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