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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铁力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0 10:53来源:政府办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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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铁力市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铁力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市委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铁力市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市委常委会和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市委市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目标中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分值占总分的10%。

(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作用。依法推进优化发展环境相关工作,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率达到63%,网上可办率达到56.87%,45.3%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100个高频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以群众和企业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为切入点,探索创新主体套餐式“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从申请、受理到送达办理结果实现“一次性办结”。积极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推出了《铁力经济开发区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实行“一会三函”及“承诺即开工”机制,切实有效帮助投资企业和投资项目尽快开工投产

(二)认真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许可事项,缩短办理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对106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了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对食品经营许可推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9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59天以上,区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0.3%和37.1%

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制定惠企惠民9条、援企稳岗54等多项措施,累计帮助企业申请银行贷款6.9亿元,惠及各类经营主体1.3万余家。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一)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要求,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制定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和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解读。2020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1件,已按要求及时向伊春市政府和铁力市人大进行了备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按照的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与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容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由起草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后,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0件,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规范性文件栏目进行公开。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铁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作出行政决策依据合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召开会议进行充分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全年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2次。

(三)公众参与行政决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并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意见。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铁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执法单位明确内设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市场主体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抽查的频率和次数,保证执法行为公正,杜绝随意执法、任性执法。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与案卷评查、实地检查与发放问卷、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执法监督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提高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及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高质量办结68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开设“我向书记市长说句话”等专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市长专线受理群众意见建议2000余件次,答复率100%。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反馈投诉举报人。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全力化解民间纠纷。扎实推进矛盾纠纷专项行动,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已建立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14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0个,培训人民调解员652人,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9次,调解纠纷128件,调解成功92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符合调解条件的,积极依法进行调解。

(三)有效化解信访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省信访局有关要求,规范化信访接待程序,加强来访接待工作,实现登记、解答、转办、反馈等工作环节的紧密衔接。积极推动利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组织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参与矛盾调解和信访接待,实现信访调解运作。市司法局派驻懂法律政策、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入驻信访接待大厅,全面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来访案件调处,有效满足来访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组织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学习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已学习法律法规15部,均由各单位的业务骨干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授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观看庭审网直播旁听案件审理,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在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考试合格率为95%。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法律扶贫、扫黑除恶等主题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制作了条幅20幅,张贴民法典挂图100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今年9月顺利通过了“七五”普法验收。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用。市政府和行政机关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依据法律法规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2020年,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审核论证次数10余次,协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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