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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1 15:24来源: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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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铁力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率达到93%,一窗分类受理率达到93.7%,办事材料精简36%,办理时间压缩67%,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公布“办事不求人”事项清单192项,政府类和社会类工程项目审批时限分别精简压缩70.6%和73.3%。

(二)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和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按时完成25个政府部门机构改革任务,重新制定三定方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内设机构数量精简22%。

(三)认真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采取多种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进行登记注册,2019年全年完成企业登记469户,变更458户,注销235户;二是全面实施无纸化电子化登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登录黑龙江省市监局公众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核合格后,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下载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不见面审批”,已办理企业开业22户,变更7户,名称自主申报47户;三是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企业选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清算组备案和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既节约时间成本又节约经济成本;四是开展企业集群登记工作,降低企业登记门槛,为大学生创业、小微企业创业发展提供方便条件。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平安乡村“雪亮工程”,全市194个村屯安装监控设备1347套,现已全部联网运行,增强城乡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水环境指标24项,出具监测数据384个,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三类水体。监测大气环境指标6项,获取有效数据5万个,空气优良天数超过85%,区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18天。定期监测城乡水源地水质26次,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实现农业“三减”50万亩,集中处置废弃农药包装物41吨,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的要求,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程序。2019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8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向伊春市政府和铁力市人大进行了备案;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的要求,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三是积极解读规范性文件,运用多种微信、公告等多种方式,通过生动形象的图表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制度。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目的和拟解决的问题,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征求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凡是涉及企业权利义务的,一律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采取“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起草单位提出清理意见,进行认真的研究分析,及时做出清理决定。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铁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到依据合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对提交讨论全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三)积极开展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工作。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电视台发布公告,召开座谈会和上门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求群众尤其是行政相对人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涉及企业的重大决策,全部征求企业家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切实开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市场主体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抽查的频率和次数,保证了执法行为公正规范,杜绝了随意执法。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成机构改革后,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执法人员的职责范围,严格规定执法辅助人员只能从事辅助工作,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提高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工作职责。二是严格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三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配合法院的诉讼活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二)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各单位重视负责人出庭工作,在行政诉讼中全部按照要求派出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理工作。2019年铁力市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网上监察。进一步简化行政服务事项办理程序,优化办理流程,符合网上办理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实行网上办理,利用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进行实时监察。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开展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市已建立调解委员会112个,聘任调解员371名。二是充分利用“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黑龙江法网”两级平台,推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点击阅读量达5000余次。三是积极开展品牌调解室建设工作,已建立起7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并充分发挥作用;四是建立铁力市人民调解中心、铁力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共排查矛盾纠纷数74件,未发生因调处不及时引起的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对符合调解条件的,积极依法进行调解。2019年共受理6件行政复议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审结。

(三)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积极解决信访问题。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工作程序,优化信访事项受理工作流程,按照《信访条例》和《黑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规定,积极受理信访复查40案件,完成复查36件,4件结转下年办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依法告知其他救济途径。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工作。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会前学法,全年共学习法律法规13部,授课采用配合PPT课件讲解的形式进行,生动形象,易于理解和记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强化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为提升铁力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在各单位组织自学的基础上,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黑龙江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为91%。

(三)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组织各部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向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和各类法律知识,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96次,累计发放各类法律书籍2万余册,受教育群众达上万人。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市政府共聘请了两家律师所三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按照《铁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法律顾问合同的约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审核论证次数8次,出具法律意见89条,协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42份。

八、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工作。铁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上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在年初,向伊春市政府、铁力市委、铁力市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细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2019年,铁力市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实绩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包括57个市直单位、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和8个乡镇,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为增加考核的准确性,将考核内容细化为20项考核指标。

虽然铁力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个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二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机关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不足。

2020年,铁力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继续优化公共服务。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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