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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铁力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21:32来源:法制办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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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铁力市人民政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中央《纲要》)、《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2018年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省《活动方案》)和《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以下简称市《活动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建设年各项任务,为推动铁力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及时承接下放的行政权力,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学习承接事项的办理程序,制定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衔接到位;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避免出现管理缺位,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结合行政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网上政务中心建设等工作,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从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精简和压缩,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三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在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一窗分类受理最多跑一次等方面全面完成2018年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流程1080项,减少申报材料1300个,精简率分别达到35.6%35.9%

(二)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按照《黑龙江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发生变化的行政权力要素内容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做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流程图相配套。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8年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3项,变更行政权力事项3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5项,新增行政权力事项1项,划转行政权力事项28项。

(三)认真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积极落实“多证合一”“先照后证”等改革措施,将涉企证照事项进行整合,实现了企业“35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13证合一”。二是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住改商”等政策,进一步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三是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大幅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登记等业务的办理时限由法定的1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结。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了市场退出便利化。2018年,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601户(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简易注销市场主体480户(企业、个体)。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深化“平安铁力”建设,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乡镇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实施多项环境治理工程,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强化呼兰河治理和水源地综合保护,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全面打响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推进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零火点目标;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12台,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落实耕地轮作3.9万亩,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前,对起草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内容违法的文件,要求起草单位立即修改,并对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2018年,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按要求及时向伊春市政府和铁力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并通过省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备案。三是及时解读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对公布实施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并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制发程序,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通过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结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铁力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文件清理的范围、标准、时限提出具体要求,编制了清理目录,明确了责任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部门利益法治化问题的文件。共清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9件,其中保留34件,废止25件,按要求对清理结果进行了公布。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重新修订了《铁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强化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确定为必经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民意征集制度。

(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全年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1次,政府法制机构和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列席会议。

(三)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保障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市政府聘请了三个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铁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全部的行政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法律审查依靠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诉讼案件聘请专业律师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法律问题。2018年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全部市政府常务会议,在会上提出法律建议20多条。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处罚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制定《铁力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铁力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和开展抽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要求各执法单位必须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检查结果及时公开,保证执法行为公正性,杜绝随意执法,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管理。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与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和奖励惩戒挂钩。建立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利义务,坚决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和工勤人员等从事执法工作。

(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采用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普遍性的问题,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一是在每年年初向市委、市人大和伊春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三是结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开展各项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地开展明察暗访、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实行“零容忍”,一律严肃追责。

(二)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案件,主要负责人有重要工作的,在向法院作出情况说明后,由副职负责人出庭。2018年,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三)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制定了《铁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和《铁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依法受理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通过适当形式反馈给投诉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或登录市政府网站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市长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各有关单位受理投诉举报后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采取适当方式反馈处理结果。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救济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应受必受、有案必立。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主动提供行政指导,告知其他救济途径。二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2018年共6件行政复议申请,全部在法定时限审结,对申请人进行行政指导6件。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积极进行调解,注重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

(二)提高复议应诉人员业务能力。为了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质量,多次组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以会代训、以考促学等多种形式,强化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训练,适应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工作需要。

(三)依法规范解决信访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积极化解信访问题,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依法告知其他救济途径。二是依法依规办理信访案件,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三是依法做好信访案件复查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和《黑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规定,积极受理信访复查案件,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会前学法活动,在常务会会前由各行政单位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为全体参会人员讲解行政法律知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提高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对执法人员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为提升铁力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在各种法律实施纪念日组织各部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单位微信群的形式,向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宣传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三)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制定了《铁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聘任形式、基本条件、服务范围、权利义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18年,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审核论证次数6次。

八、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工作。铁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为首要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市政府及时向铁力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伊春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制度。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2018年,铁力市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基层单位的工作实绩目标考核体系,在12月份,对52个市直单位和8个乡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

虽然,铁力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还不够到位;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

2019年,铁力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认真贯彻《纲要》、省《方案》和市《方案》要求,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全面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铁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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