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铁力市人民政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中央《纲要》)、《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省《方案》)和《伊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市《方案》)为载体,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推动铁力市经济转型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落实省政府和伊春市政府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精神,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36项,动态调整了网上政务服务的审批事项,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结合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和动态管理、网上政务中心建设等工作,对两个平台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目录化、编码化管理。三是深入“放管服”工作,从审批权限、审批时限、申报材料和公开办事流程及结果等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进行细化和简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一是依据省政府有关文件及有关部门要求,在清理压减行政权力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279项,其中:行政许可236项,行政处罚2403项,行政强制176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征用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确认77项,行政奖励40项,行政监督检查164项,年检9项,行政裁决6项,行政复议3项,税费减免3项,其他124项。二是进一步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优化调整。政府行政部门全面实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避免了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2017年,有16项中介服务事项由保留转为规范,调整后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92项。三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组织全市行政部门完成权力流程图绘制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借助黑龙江省政务管理平台向社会公示。2017年重点结合省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编制目录工作,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9+X依申请类的行政权力流程图进行了集中调整,以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目的对流程图进行再造。
(三)认真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黑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在国家和省规定以外的没有设置任何前置和后置审批项目。目前,已经公布2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175项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在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并进行双告知。二是在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涉及公安、交通、住建等10多个部门23项涉企证照事项纳入第一批整合范围,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铁力市共颁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15个。三是全面落实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有关规定,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每月反馈归集信息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
(四)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严格执行《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签订了《铁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责任状》,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作为乡镇和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并同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二是制定了《铁力市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实现了环保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2条。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污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全过程公开,全年共审批环评报告表43个,无越级和擅自降低评价标准的情况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制发了《铁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铁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铁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点流域内污水排放企业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和污染治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四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及小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燃煤锅炉改造并网和燃气锅炉更替工作,2017年改造锅炉8台,其中集中供热并网2台;拆除1台,更替燃气锅炉5台。分别与宇祥热电和中裕燃气公司对接,制定了企业小锅炉拆除后集中供热并网和燃气改造方案,并通过宣传引导、强化监管、协调服务等措施强化工作推进,共取缔拆除建成区小锅炉25台。组织市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工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油罐(双层罐)防渗改造情况进行专项联合检查。通过加强治理和改造,29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改造,有11家加油站完成地下防渗油罐改造。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内容违法的文件出具了审查意见书,要求起草单位立即修改,并对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坚持未经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提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二是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力度。2017年,审查部门起草文件8件,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和铁力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备案。三是积极解读规范性文件,对2017年制发的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并在市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根据《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有效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采取“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起草单位提出清理意见,经政府常务会讨论,做出清理决定。铁力市共清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66件,其中保留55件,废止11件,按要求对清理结果进行了公布。
三、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新修订了《铁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为必经程序,同时,强化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做到依据合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认真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全年共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13次,市长办公会议16次,政府法制机构对提交讨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全程列席会议。
(三)认真执行公众参与决策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征求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群众参与决策的主渠道作用,设置了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互动交流栏目,及时受理回应群众对政府决策、政府服务及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转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将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与权力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各部门编制了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投诉举报等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建立落实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做到被抽查对象名录库涵盖辖区监管对象,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各执法部门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实现了检查事项全覆盖,保证了执法行为公正性,杜绝了随意执法。
(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制定了《铁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办理制度》和《铁力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由市政府法制办依法受理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通过适当形式反馈给投诉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或登录市政府网站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市长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各有关单位受理投诉举报后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处理,采取适当方式反馈处理结果。
(三)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考核。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结果与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挂钩。全面清理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在清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铁力市开展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清理工作,建立执法辅助人员档案,对执法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在各部门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评查开展情况和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道路执法检查的专项监督检查。对交通、交警部门上路执法进行了明察暗访,切实规范道路执法行为。
五、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年初,召开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总结了全市政府系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7年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二是严格执行人大的决定、决议,主动加强与政协的民主协商,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配合法院的诉讼活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三是结合作风整顿活动,将“五个好作风”贯穿到行政权力运行之中,开展明察暗访,查处行政执法部门思想僵化、标准不高、效率低下、担当不足、纪律松弛等问题。
(二)规范行政机关应诉工作,主动接受司法监督。为了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的意识,下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铁力市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重视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无特殊情况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主要负责人有重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必须出庭。2017年铁力市有4起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三)全面推进网上审批监察。一是对行政审批程序尽可能简化,办理流程尽可能优化,切实推进审批事项“再精简”、审批流程“再优化”。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按照要求,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并已全部实行网上办理,按即办件、承诺件和上报件进行分类管理,实行“一口受理、接办分离、全程跟踪、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模式。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17〕7号)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基本录入完成,并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全面实行网上监察工作,利用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对全部网上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进行实时监察,对超过法定期限未完成审批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应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有案必立、应受必受。严格依法及时审结案件,没有超期结案或积压案件情况。2017年共2件行政复议申请,因不符合复议案件受理条件,依法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对申请人进行行政指导4件。
(二)严格执行复议工作人员资格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了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先后三次组织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参加省政府法制办的资格考试,铁力市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工作人员全部持有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证书。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考试,以会代训、以考促学。
(三)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解决信访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优化了信访事项受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畅通了信访渠道。二是建立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铁力市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有效促进了信访工作提质增效。三是依法做好信访案件复查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和《黑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受理信访复查案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依法告知其他救济途径。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工作。为提高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铁力市利用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的机会,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讲解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方案》等文件,特别邀请省委讲师团的张恩学教授为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做了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讲座,共计120余人参加讲座。
(二)强化对执法人员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为提升铁力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专题培训班,主要讲解省《方案》、市《方案》等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开展了笔录制作、现场检查和听证组织等相关业务的实务指导。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省《方案》实施一周年之际,组织各部门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多媒体优势,向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共悬挂条幅40余幅,发放宣传单2000多张,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20余条。
(三)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制定了《铁力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聘任形式、基本条件、服务范围、权利义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市委、市政府共聘请了4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2017年,政府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审核论证次数6次,出具法律意见98份,参与合作项目洽谈6次,协助起草、修改法律文书36份。
八、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工作。铁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为首要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市政府认真落实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制度。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2017年,铁力市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考核目标体系,考核分值由原来的减分项2.5分提升为综合指标5分。在12月份,对52个市直单位、党政群团、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
虽然,铁力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还不够到位;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力量不足,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尚需加强。
2018年,铁力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认真贯彻《纲要》、省《方案》和市《方案》要求,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五是推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铁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