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77作汇报,研究分析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伊春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实施规划》的要求,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细化分解,科学制定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认真落实十八大报告关于“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要求,将学习宪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全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多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法律专家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讲解宪法和依法行政知识。
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要求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伊春市政府法制办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的社会氛围。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宣传宪法和其他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使行政管理相对人学会依法维权,善于依法维权。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其他法律实施日等时机,多次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到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口密集的地点进行法律宣传,发放法律单行本和宣传单近2万份,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900多人次。
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铁力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坚持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都通过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和公示栏等方式告知社会公众,并组织座谈会、听证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凡是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都聘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制定《政府法律顾问聘任管理办法》,规范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工作。聘请法律专家和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有关会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二)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认真执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伊春市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认真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提交审议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及时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报送伊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后的评估工作,对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按照上级的要求,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部门利益法治化问题的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29件,其中,废止71件,保留58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法发〔2016〕41号)和《中共铁力市委 铁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铁发〔2016〕22号)等文件,积极开展优化环境工作。
组织各部门重新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行政执法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档案,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和任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职责和法律依据,并在网上公布,进行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开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职责和投诉举报电话。
(二)认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各执法单位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定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并完善被抽查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做到了适时更新、动态调整。全市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26个部门全部开展工作,236项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已经全部实行随机抽查;实际开展检查事项数147项占实行随机抽查事项的62%;其他行政执法事项146项全部实行随机抽查项,实际开展检查事项数106项占实行随机抽查事项的73%。全年计划随机抽取检查频次为107次,实际抽查频次为102次。
组织联合检查41次,参加联合检查的部门为48个。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各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四、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一)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县、乡(镇)两级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共办理议案,办复率达到100%。
(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政务公开,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建设工作。2016年,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整体改版,调整了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增加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坚持正面回应,整合市长信箱、阳光信访系统、便民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复群众的举报、咨询。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