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伊督发[2019]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推动《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我市落地生效,对照省、伊春市《意见》中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铁力市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实施方案》。
一、“重塑营商新环境”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优化铁力市营商环境,根据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具体要求,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把铁力打造成富有吸引力、凝聚力、竞争力的创业热土和发展高地,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塑营商新环境”的具体内容
(一)重塑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增强政策制定执行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服务性形政府建设。
(二)重塑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重塑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强化法治化思维,严格规范司法活动,多元化解纠纷,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杜绝执法扰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三)重塑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
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不断扩大外资开放领域,健全产权保护体系,降低用地、用能和物流成本,推进减税降费,提高融资便利度和获得率,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行为。
(四)重塑诚信守信的人文环境
加强诚信铁力建设,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加强营商文化建设、人才服务保障。
(五)重塑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
推动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六)重塑营商新环境保障体系
坚持和加强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巡察内容,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联动工作机制,实施营商环境专项监督,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七)营造铁力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良好氛围
加快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服务发展理念,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