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伊春市委及铁力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人口、经济普查以及农业普查、基本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协调社会经济专项调查。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省内其他市(地)、县(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出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统计资料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负责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六)负责建立涉及经济发展的跟踪监测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统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刘文涛
办公电话:0458-2280184
办公地址:正阳大街工商银行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