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备案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光伏项目
情况公告
为规范企业投资项日核准和备案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贯彻落实措施清单》,备案类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告开工建设,也未报告是否继续实施,且备案机关提醒后仍未作出相应处理的,项目信息失效。现将备案2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时间从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日止。公式期满后仍未向备案机关作出相应说明的,将移除备案信息,项目清单详见附表。
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