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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铁力市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及优质大豆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铁力市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及优质大豆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 18:45来源:铁力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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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铁力市目标价格补贴(玉米、

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及优质大豆

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

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6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及优质大豆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6〕166号)要求,制定《铁力市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及优质大豆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铁力市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及优质大豆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铁力市农业农村局               铁力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6日


铁力市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

生产者补贴及优质大豆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好2026年国家关于玉米、大豆和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支持优质大豆生产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申报

(一)补贴对象、范围和标准。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继续按照《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黑农厅联发〔2024〕267号)和《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管理办法(暂行)》(黑农厅联规〔2025〕16号)执行。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要及时核实补贴面积,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到位。

(二)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要参照《黑龙江省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三化”工作指引》,着力构建以“精准化申报”为基础、“实地化核实”为支撑、“智慧化核验”为拓展的“三化”协同工作机制。

精准化申报。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积极应用省级开发的生产者补贴管理系统开展补贴申报工作。应用省级生产者补贴管理系统的单位,村(屯、林场所)级组织玉米、大豆和稻谷实际生产者申报补贴面积,村(屯、林场所)级核实后经申报者确认制作《生产者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审核。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审核并在村(屯、林场所)级和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后,将《生产者补贴申报汇总表》导入省级生产者补贴管理系统,提交市级审核。77日前,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时上传补贴数据)将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报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补贴发放依据。

实地化核实。村(屯、林场所)、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市三级应对申报地块进行实地核实。村级要对全部申报地块实地核实,两人及以上(含一名村“两委”成员)参与,拍照留证,签字确认;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按不低于申报面积10%进行抽查,重点抽查申报大豆补贴面积;市级选取2个行政村,对20%以上申报大豆补贴面积实地复核。

智慧化核验。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要积极运用“智慧核验”技术对补贴申报面积进行核实。鼓励各补贴申报单位利用各类补贴申报数据、农村集体资源智慧核验成果、农业遥感数据、农业保险数据等数据资源,探索生产者补贴智慧核验模式,实现耕地数据化、比对智能化、验证协同化、核查闭环化。

二、优质大豆奖补申报

(一)奖补对象、品种和标准。奖补对象2026年在黑龙江省区域内购买经国家或省级审定(含农垦审定)的优质大豆品种(粗脂肪含量21.5%或粗蛋白含量43.0%),并在合法耕地上种植的实际生产者(不含自留种)。同一主体可同时申报高油和高蛋白补贴,但同一地块不可重复申报。奖补品种以《2026年高油大豆品种补贴目录》(附件2)和《2026年高蛋白大豆品种补贴目录》(附件3)为准。奖补标准实行差异化补贴,具体标准根据国家下达资金和申报面积据实测算。

(二)申报程序。实际生产者向种植地块所在村(屯、林场所)申报,填写《农民(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4)或《农民(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5),并提供规定期限内购买优质大豆的正规发票或种子销售凭证收据承租他人土地合同如适用。以上材料分别提供原件和4份复印件,村保存1份复印件,乡镇人民政府、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保存1份复印件,市农业农村局保存1份复印件、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存1份复印件村委会、林场所负责验证以上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审核品种是否在补贴目录内、票据真实性、地块是否合法、种子购买数量是否与大豆种植面积相匹配(每亩按照购买10斤大豆种子核算)经核实没有种植大豆或者无法享受大豆生产者补贴的,取消其申报资格,核实无误后将《村级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6)和《村级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7)加盖公章向乡镇人民政府、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申报(含电子版)。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所属村(屯、林场所)上报的申报表及材料复查并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乡级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8)和《乡级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9)加盖公章于7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并附1份村委会、林场提供的实际生产经营者有关材料复印件。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7月14日前完成审核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重点查验票据真实性、是否与农业执法大队备案的数量、品种一致。市农业农村局抽查后,将《县级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10)和《县级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附件11)和正式申报文件一式2份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于7月16日前上报伊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三级要对核查结果负责,哪级出现违规违法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补贴资金拨付与发放

(一)资金拨付。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不得违规转出专户核算。

(二)补贴发放。市级收到省补贴资金后,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应及时将补贴到户明细数据(含生产者补贴和优质大豆奖补)在村(屯、林场所)和乡镇政府(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同时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示纳入台账管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集中发放。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目标价格补贴工作负总责。各补贴申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按时申报、应报尽报。实际生产者应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林草局、“南三局”公司、干馏留守服务中心要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运用智慧核验技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绩效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围绕面积核实准确率、资金发放及时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开展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补贴资金发放后及时组织绩效自评,推动补贴政策提质增效。

生产者补贴联系人:姚星弛

优质大豆奖补联系人:张佳宇,联系电话:0458-2239387

电子邮箱:tlnyjscb@163.com

报送地址: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科技综合股

附件:附件1:生产者补贴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6年高油大豆品种补贴目录

附件3:2026年高蛋白大豆品种补贴目录

附件4:农民(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

附件5:农民(职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

附件6:村级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

附件7:村级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

附件8:乡级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

附件9:乡级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

附件10:县级高油大豆补贴申报表

附件11:县级高蛋白大豆补贴申报表

铁力市农业农村局             铁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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