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黑龙江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黑交发〔2025〕92号文件,现对铁力市营运柴油货运车辆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给予补贴资金,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第二条、 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1.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 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 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第三条、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五条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 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第四条、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补贴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 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第五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第六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提前报废时间 |
补贴标准(万元/辆) |
中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0 |
满2年(含)不足4年 |
1.8 |
|
满4年(含)以上 |
2.5 |
|
重型 |
满1年(含)不足2年 |
1.2 |
满2年(含)不足4年 |
3.5 |
|
满4年(含)以上 |
4.5 |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1.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2.提前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见表1,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 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万元/辆) |
新购新能源营运 货车补贴标准 (万元/辆) |
|
中型 |
2.5 |
3.5 |
|
重型 |
2轴 |
4.0 |
7.0 |
3轴 |
5.5 |
8.5 |
|
4轴及以上 |
6.5 |
9.5 |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第七条、申请补贴经营者应当在政策实施期内需携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到铁力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办理完注销手续之后,申请人可以在交通运输局窗口由工作人员帮助办理资金申请手续(为了准确无误的顺利完成申领手续建议在交通运输局窗口由工作人员全程帮助办理)。
申请人也可以自己通过黑龙江省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系统(https://yzgl.hljdlys.com:8001/) 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也可采用纸质材料申报),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