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伊春市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自然资发〔2023〕47号文件要求:
铁力市铁力镇团结社区清河小区二期17、18号楼1单元301,不动产登记记载的所有权人张洪军、冯秀丽。张洪军于2016年11月23日死亡。现曲淑先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坐落不动产继承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铁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城南街,电话:2880034)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铁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