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承保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黑龙江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审〔2022〕6号)、《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铁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承保机构遴选。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3年(2024-2026年度)。
二、保险标的
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市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保险品种,具体包括:市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森林、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涵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险种,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遴选单位
此次遴选工作由铁力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包括铁力市财政局、铁力市农业农村局、铁力市林业和草原局。
四、参加遴选人员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市级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名单目录中;
3.在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中选机构名单中;
4.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5.具备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本级区域内设有独立分支机构;
6.承保机构总公司已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7.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8.对于在铁力市没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经验的参选人,其上级公司(伊春市级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9.接受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
10.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遴选程序
1.资料提报。递交遴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以文件收到时间为准)。遴选文件递交时需提交纸质盖章版(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送至铁力市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到期未全部提交的视为放弃。
2.资料审核。市级遴选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3.资料评审。按照指标评分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前5名以内,符合评审条件的机构为遴选中选机构。
4.确定名单。在铁力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遴选中选机构名单。
六、遴选文件材料清单
遴选材料按照《铁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评审指标顺序组织佐证材料并装订。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中选的市级承保机构名单在铁力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遴选公告期限
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
九、联系方式
铁力市财政局联系人:李翊风
联系电话:0458-2282114
电子邮箱:tlsjrb@126.com
铁力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金伟
联系电话:13945898577
电子邮箱:tlxh2007@163.com
附件:1、铁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
2、铁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市级承保机构遴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