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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政规〔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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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2025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4 09:24来源:铁力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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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5〕8号)和伊春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伊春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伊秸联办〔2025〕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制定本方案。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了《2025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委、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2018年开始,已连续8年以政府办公名义印发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我市按照省方案和本地实际,针对秸秆还田和“五化”利用情况深入开展调研,结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专项任务通知》有关要求,在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出台了《方案》。

《方案》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2025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伊春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攻坚工作要求,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推进“一主两辅”利用,以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能源化、饲料化为辅,保障生物质联产企业秸秆原料供应,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服务保障,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2025年度,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

《方案》第二部分提出了重点任务。一是加强作业任务落实和服务对接。各乡镇、市林草局、“南三局”公司,深入摸排农作物播种面积,精准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计划。以村林场为单位,严格落实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计划。分作物落实,突出抓好玉米和水稻秸秆作业;分区域落实,突出抓好禁烧区内秸秆作业;分主体落实,依托规模化经营主体,突出抓好散户秸秆作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采取规模经营主体先行、农机合作社带动散户、社会化服务整村对接、大型农机跨区作业、垦地合作推广北大荒模式等方式,加强还田离田作业主体与乡村两级对接,按时序千方百计加快作业进度。二是推进秸秆科学规范还田。严格执行秸秆还田标准和操作程序,控制留茬高度,同步进行粉碎抛撒。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技术模式,旱田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少耕免耕覆盖还田等技术集成的“龙江模式”,水田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旋耕还田为核心的“三江模式”,促进秸秆科学规范还田技术覆盖到位。协同推进秸秆腐熟、生产有机肥和畜牧养殖过腹等间接还田方式,发挥好秸秆还田的耕地保育功能。三是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供需衔接。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鼓励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提高秸秆规模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离田效能。指导生物质热电联产企业和秸秆利用企业,于秸秆离田作业主体开展合作对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秸秆供需衔接,保障企业秸秆原料供应。严格执行离田作业标准,推广应用先进装备,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离田带土量。把秸秆离田作业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降低作业成本。四是加快秸秆产业化利用。推广秸秆清选揉丝、破壁处理、菌酶发酵、颗粒压块饲料、全日粮配方等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加快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热解气化等利用技术,发挥现有生物质电厂、生物质锅炉、秸秆压块站等能源化项目的秸秆转化作用,积极探索秸秆生产绿色甲醇、纤维素乙醇等先进液体燃料技术,拓宽秸秆能源化利用途径。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加工,生产清洁制浆造纸、降解膜、生态板材、非粮生物基材料,以及用于食用菌栽培、秸秆育秧盘生产、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促进高值化利用、产业化发展。

《方案》第三部分明确了扶持政策。一是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助。铁力市行政区域内(不含铁力农场)开展秸秆全量还田作业的农机户、农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作业主体,玉米秸秆翻埋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30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30元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深度达到20厘米及以上)、旋耕还田作业(作业深度达到15厘米及以上)省级每亩补助20元。相关作业方式需经省农机管理调度指挥平台监测合格,县、乡、村公示无异议。二是重点县秸秆离田补贴。铁力市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可在中央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中,不超过280万元用于秸秆离田补助;我市将对秸秆离田利用和秸秆打包离田作业做为补助方向。为避免重复补贴的嫌疑,同一地块的秸秆只能申报一项补贴。1、秸秆离田利用补贴。为保持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政策的延续性,充分调动秸秆利用企业积极性,从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中列支140万元,对秸秆综合利用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铁力市辖区内(不含农场)玉米、水稻秸秆量,补贴每吨不超过20元。补贴项目实施属地管理进行严格审核验收,经核实后补贴总额度如超过140万元则按核实金额比例缩减发放。2、秸秆打包离田作业补贴。从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中列支140万元,对铁力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农场),玉米和水稻秸秆进行打包离田作业的收储运企业(具有一定收储设备和场地)。根据当年实际打包离田量,补贴每吨不超过20元。补贴项目实施属地管理进行严格审核验收,经核实后补贴总额度如超过140万元则按核实金额比例缩减发放。三是重点县专项任务补贴。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安排25万元资金,用于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主要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监测、测算工作。

《方案》第四部分提出了责任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联合科技部门负责相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巩固提升生物质电厂秸秆消纳能力,做好生物天然气等能源化利用指导和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谋划推进和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做好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发挥秸秆禁烧管控对于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的积极促进作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部门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银行机构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贷款政策支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实施“一把手”工程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各级“田长”责任,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

《方案》第部分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工作推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实施“一把手”负责制,要压实各级“田长制”管理责任,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要落实农户、合作社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做好技术指导。参照《2025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南》,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规范留茬高度和粉碎长度。发挥基层农技推广站作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村屯开展技术指导,推广科学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覆盖率。督促引导农机作业人员收获时控制留茬高度,同步进行粉碎抛撒,以利于下步秸秆还田作业。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采取“先实施、后补助”方式结算。我市承担本级相应支出责任,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开展,做好与现行其他补助政策衔接,同一作业方式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有过火痕迹的地块不能获得还田作业补助。对于面向农户的补助,全部纳入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发放。对于兑付企业等市场主体补助资金,根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确认结果,由省农业农村厅采取直接兑付方式予以支持,确保专款专用。省级对各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与今后重点县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营造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村屯大喇叭、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宣传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实用技术要向农民宣传好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帮助农民算好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的生态效益账,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发掘、认真总结、广泛宣传秸秆科学还田、离田高效利用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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