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力市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文字解读
为加强我市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建立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27号)、伊春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伊春市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伊林草规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推进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草原保护管理,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改善草原生态状况,促进草原合理利用,统筹林草融合发展,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为创建美丽森林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
坚持系统治理,分区施策。
坚持科学利用,绿色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基本建立,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1%,草原生态状况稳步改善。到2035年,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81%,草原生态和生产功能稳步提升,草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草原利用更加科学合理。到本世纪中叶,退化草原得到全面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草原基础数据档案。(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组织实施草原监测评价。(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编制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草原保护力度。(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草原科技支撑。(市林草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争取草原政策支持。(市林草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部门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
(四)完善制度体系。
(五)深入宣传引导。
《铁力市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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