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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政办规〔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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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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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16:39来源:铁力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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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3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九届三十五次常务(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文件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2023年铁力市秸秆综合利用暨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发展绿色、生态、低碳农业,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促进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遵循原则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落实“五细”要求,压实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针对秋冬季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有效时间短的实际情况,在利用途径、作业方式和机具调配等方面提早谋划,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作业进度。

(二)政府引导,产业发展。以政策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围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创建,打造培育一批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秸秆利用项目,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结构,提高产业化水平。

(三)坚持标准,规范作业。科学布局秸秆还田作业模式区域,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督促引导秋季收获时控制留茬高度,以利于下步秸秆还田作业。规范秸秆打包离田作业标准,有效控制秸秆离田带土量。

(四)垦地协同,加强合作。好秋收、秋整地和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统筹衔接,压茬推进;学习北大荒农垦集团经验,开展垦地合作,推介成熟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我市秸秆还田作业水平和效率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13%以上,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66.55%以上。各乡镇、市直有关单位、南三局公司要围绕这一目标,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育黑土耕地。将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为重点,严格执行秸秆还田标准和操作程序,因地制宜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高科学规范还田覆盖率和到位率。协同推进秸秆腐熟、生产有机肥和畜牧养殖过腹等间接还田方式,做好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发挥好秸秆还田的耕地保育功能。

(二)加快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推进秸秆揉丝、黄贮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推动以秸秆为原料进行编织加工,以及水稻秧苗、食用菌等基质基料,延伸秸秆产业链。

(三)做好秸秆供需有序衔接,确保原料供应。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方受益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规划秸秆资源供应,指导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村集体、秸秆离田作业主体等签订多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四)规范秸秆打包离田操作,提高作业质量。积极推广不带土的秸秆离田作业方式,严格执行离田作业技术标准。指导秸秆收储运主体、大型秸秆利用企业,对收集的表土及筛下物加强管理,通过直接还田或加工生产育秧基质和有机肥间接还田等方式回流耕地。

(五)强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作业成本。探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径和有效方式,把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纳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内容,降低秸秆还田离田成本,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堵点难点问题。鼓励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

五、扶持政策

(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贴。对铁力行政区域内(不含农场)开展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32元;开展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玉米保护性耕作免(少)耕补贴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执行。开展水稻秸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对因洪涝灾害绝产(绝收)的玉米和水稻地块,开展上述秸秆还田作业的,每亩再增加补贴20元。鼓励引导农户增加投入,提高作业质量和标准,喷施腐熟剂,加快秸秆腐解速度。

2.秸秆部分还田作业补贴。对在玉米或水稻同一地块开展秸秆部分离田作业后,剩余不低于30%的秸秆进行还田作业的,省级按上述全量还田作业补贴标准的80%进行补贴。

(二)秸秆离田补贴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要求铁力市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可在中央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资金中,单独列支300万元,计划支出如下:

1、秸秆离田利用量补贴。为保持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政策的延续性,充分调动秸秆利用企业积极性,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资金中列支150万元,对秸秆综合利用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铁力市辖区内(不含农场)玉米、水稻秸秆量,补贴每吨20元,单个企业补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考核验收,额度用完为止。

2、秸秆打包离田量补贴。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资金中列支150万元,对铁力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农场),玉米和水稻秸秆进行打包离田作业的收储运企业,企业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其中,打包机、运输车辆及装卸设施等与秸秆收储运直接相关设备投入不低于80万元),年秸秆收储量达到1万吨以上。根据当年实际打包离田量,补贴每吨20元,单个企业补贴上限不超过50万元。补贴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考核验收,额度用完为止。

(三)秸秆根茬残余物还田补贴。开展玉米或水稻秸秆离田作业的地块,对该地块的秸秆残余物、根茬进行还田处理的,省级补贴每亩10元。

(四)秸秆重点县专项工作任务补贴。我市获得重点县补贴资金45万元。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开展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建设,每处补贴5万元,共计20万元;秸秆还田监测工作补贴20万元;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补贴5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推进。要健全铁力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市直相关单位及南三局公司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与各乡镇、市直各有关单位、“南三局”公司签订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书,要压实“田长制”管理责任,把秸秆还田离田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包保到户、管控到地块。要落实农户、合作社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作用,组织动员群众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完成秸秆还田离田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部门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化以及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市发改局负责生物质发电燃料化利用方面的指导工作。市工信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指导工作。财政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结合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资金渠道做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筹措和拨付工作伊春市铁力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落实行业政策。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市税务局负责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伊春铁力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等政策。

(四)加强技术指导。参照《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南》,督促引导农作物机械收获时控制留茬高度,同步进行粉碎抛撒,以利于下步秸秆还田作业。积极推广不带土的秸秆离田机械和“部分离田、部分还田、全量利用”秸秆全量利用模式,规范离田作业标准,合理调整机械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土壤流失。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宣传补贴政策,因地制宜推广科学实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五)加强资金监管。通过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做好与现行支持政策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承担本级相应支出责任,保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正常开展。要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对于面向农户的补贴,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提倡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处罚,追责问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法依规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营造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村屯大喇叭、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和实用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经济、生态、环保效益宣传,提高相关企业和广大农户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秸秆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1.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铁力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3.铁力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家小组

      4.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技术标准


附件1

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责任

单位

水稻播种面积(亩)

水稻秸秆可收集量(吨)

玉米播种面积(亩)

玉米秸秆可收集量(吨)

大豆播种面积(亩)

大豆秸秆可收集量(吨)

其他作物播种面积(亩)

其他作物秸秆可收集量(吨)

秸秆可收集总量(吨)

秸秆还田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桃山镇

42596

20701

12689

6024

20500

2530

0

0

29254

66.55

95.13

双丰镇

191238

92938

24905

11823

32021

3951

0

0

108712

66.55

95.13

神树镇

23210

11280

7282

3457

16187

1997

132

13

16747

66.55

95.13

铁力镇

4410

2143

6578

3123

9661

1192

0

0

6458

66.55

95.13

年丰乡

74102

36012

8009

3802

14880

1836

0

0

41650

66.55

95.13

王杨乡

101158

49161

8521

4045

13263

1637

0

0

54842

66.55

95.13

工农乡

50766

24671

24032

11409

32095

3960

0

0

40040

66.55

95.13

林草局

18491

8986

45577

21636

39415

4864

6517

1074

36561

66.55

95.13

铁力局

17739

8621

49241

23376

173160

21367

6415

664

54028

66.55

95.13

桃山局

41170

20008

112024

53180

165840

20464

8649

838

94491

66.55

95.13

双丰局

60213

29262

67929

32247

48409

5974

0

0

67483

66.55

95.13

干馏留守处

369

179

75

36

603

74

0

0

289

66.55

95.13

工信局

75

36

290

138

0

0

0

0

174

65.48

95.01

合计

625537

303998

367152

174295

566034

69847

21713

2589

550730

注释:1、秸秆综合利用率=已利用秸秆可收集量÷秸秆可收集总量×100%;

2、秸秆还田率=已还田秸秆收集量÷秸秆可收集总量×100%

附件2

铁力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长:吕晓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铁力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牟海鹏铁力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世钢   桃山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印有瑜   双丰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市工信局局长

  市发改局局长

  王杨乡乡长

刘士东   市财政局局长

刘海宽   伊春市铁力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洪森   伊春铁力供电公司总经理

金憬鹏   铁力镇镇长

        金洪刚   年丰乡乡长      

           工农乡乡长

        律国峰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施晓明   双丰镇镇长                

        苗建国   市干馏留守服务中心副书记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龚兴波   桃山镇镇长

梁先宝   神树镇镇长

赵永红   市税务局局长

谭宏建   市林草局局长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铁力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律国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铁文李永力、陈禹、闫磊、段宝平、王天宝同志担任;成员为焦丽清 郑福臣苏洁 王强 王愉淇 聂志刚 唐国江 孙洪波 王伊龙 丁帅 陈志力 曲行畅 李淑芬 刘志群

附件3

铁力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家小组

    长:焦丽清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员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显明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

            水文义双丰镇农技综合服务站高级农艺师

            铁力镇农技综合服务站高级农艺师

            孙洪波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苏永禄桃山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农艺师

            张桂珍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员

            陈志力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员

            胡海英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聂志刚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唐国江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研究员

            黄永利年丰乡农技综合服务站高级农艺师

            高沫晗  工农乡农技综合服务站负责人

            焦云平神数镇农技综合服务站负责人

            魏国庆王杨乡农技综合服务站高级农艺师

附件4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一、玉米秸秆还田技术

(一)秸秆翻埋还田技术标准

玉米收获后秸秆粉碎覆盖地表,留茬高度低于10cm,秸秆粉碎长度以10cm内撕裂状为宜,均匀抛撒覆盖地表。采用大马力拖拉机配套大型翻转犁或大型翻地犁进行翻耕作业,翻深30cm以上,深浅一致、扣垡严密、不重不漏、地表无秸秆残茬。翻后用对角耙进行耙耢联合作业,作业时与播种方向成30~45°夹角,耙深耙透,耙碎耢平,以作业2遍为宜。耙后起垄并及时镇压,达到待播状态。

(二)秸秆碎混还田技术标准

玉米收获后秸秆粉碎覆盖地表,留茬高度低于10cm,秸秆粉碎长度以10cm内撕裂状为宜,均匀抛撒覆盖地表。采用大马力拖拉机配备松(耙)联合整地机,将玉米秸秆及根茬粉碎并与土壤充分混拌,深松深度达到30cm以上。起垄后及时重镇压,达到待播状态,积温高的地区也可选择平播垄管的耕作模式。

(三)秸秆覆盖还田技术标准

在有深松(深翻)基础地块,玉米收获后秸秆粉碎均匀抛撒覆盖地表越冬,留茬高度低于10cm,秸秆粉碎长度以10cm内撕裂状为宜。收获机未安装粉碎装置或粉碎效果不达标准的,需用秸秆粉碎还田机进行二次粉碎作业,粉碎长度为5~10cm,均匀覆盖地表,第二年进行免耕播种。

(四)秸秆粉碎还田联合整地技术标准

采取双轴或三轴的秸秆全量还田联合整地机进行作业,一次完成秸秆粉碎、机械灭茬、深耕碎土和起垄镇压作业,使粉碎后的秸秆和根茬混埋在耕层之下,耕深25-30cm。

二、水田秸秆还田技术

(一)秸秆翻埋还田标准

水稻收获后,秸秆粉碎抛撒还田,留茬高度20cm左右,要求秸秆抛撒均匀,耕翻深度20-25cm,立垡一致,不重不漏。翌年春季放水泡田,泡田水深过耕层2-3cm,泡田时间3-5天,用搅浆平地机进行搅浆平地作业,作业时水深控制在1-2cm(浅水搅浆),作业后地表平整无残茬,沉淀3-5天,达到待插状态。

(二)秸秆原茬直接搅浆还田标准

水稻收获后,秸秆粉碎抛洒还田,留茬高度20cm左右,放水泡田,水深2-3cm,泡田时间要达到3-5天,用秸秆埋茬搅浆平地机或双轴秸秆搅浆平地机进行搅浆平地作业,作业时水深控制在1-3cm,作业后地表平整无残茬,沉淀3-5天,达到待插状态。

(三)秸秆旋耕还田标准

水稻收获后,秸秆粉碎抛洒还田,秸秆切碎长度小于10cm,留茬高度小于10cm,采用旋耕机进行旱旋作业,将秸秆及根茬旋埋于土壤中,放水泡田,水深2-3cm,泡田时间要达到3-5天,用搅浆平地机进行搅浆平地作业,作业时水深控制在1-3cm,作业后地表平整无残茬,沉淀3-5天,达到待插状态。

三、玉米、水稻秸秆粉碎捡拾回收离田要求

大力推广使用具有筛土除尘功能的秸秆打捆机具,增加饲料小方包机具的保有量,提升作业能力。鼓励使用茎穗兼收型玉米收获机,作业时秸秆不落地直接粉碎喷出装车离田。鼓励使用半喂入式水稻联合收获机,收获后秸秆整秆平铺地上,再捡拾打捆不带土。使用常规卷压式圆捆捡拾打捆机或活塞式方捆捡拾打捆机,在打捆离田作业时只可采取 一遍搂草打包方式,捡拾器弹齿需调整到高于垄台3cm以上,打捆机捡拾率为80%左右,剩余含土量高的秸秆残留物下步应进行还田处理,严禁进行二次搂草、二次打包 ,或将打包机弹齿捡拾器调低入土,增加秸秆打包带土量,造成表土流失。对春季地表站秆和秸秆落地的地块,可在土壤表层解冻3-5cm适宜机械作业时,直接采用120马力以上拖拉机牵引黄贮饲草捡拾打包机进行离田作业或采用锤爪式(或锤片式)秸秆还田机进行秸秆粉碎还田作业。

四、秸秆离田后残余物还田处理技术标准

(一)玉米秸秆离田后残余物还田处理。玉米秸秆离田后,可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对地表残留部分秸秆和“趟底子”进行二次粉碎抛撒清理,春季在原垄上直接使用免耕播种机播种。也可灭茬后进行松、翻、耙、旋作业。

(二)水稻秸秆离田后残余物还田处理。水稻秸秆离田后,可直接选择翻埋、旋耕、原茬搅浆三种整地模式进行耕整地。

五、离田秸秆垛放安全管理要求

要落实好垛放场地,做到六不靠 :即不靠村屯、不靠山林、不靠路边、不靠电力设施、不靠水源地、不靠棚室设施和畜禽圈舍。同时,对秸秆堆采取灭虫杀菌等封闭措施,加强安全防火巡查检查,防止发生虫灾、火灾,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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