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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2021-05-21
- 名称:【视频解读】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文号: 铁政办规 〔2021〕3号
- 有效性: 文件有效期至2026年3月
1、制定《预案》的必要性
编制的新预案既符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又适应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工作的特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将流行性病害、迁飞性虫害和检疫性病虫草害等农业生物灾害种类全部纳入考虑,使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体系更加完善,为农作物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处置等工作提供了依据。能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及环境安全,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2、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控制农作物生物灾害,指导和规范农业生物灾害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农业生产损失,保护农业生产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稳定。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铁力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危害农作物的突发性虫害、流行性植物病害的大面积暴发和流行;危害农作物的检疫性病、虫、植物及农业农村部、省政府公布的外来有害生物的暴发和流行;其他突发性病虫的暴发和流行,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作物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及应急处置行动。
5、灾害分级
农作物生物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农作物生物灾害灾情四级,预警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6、应急响应
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市政府负责Ⅰ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响应启动和指挥处置工作。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Ⅱ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响应启动和指挥处置工作。各乡镇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Ⅲ、Ⅳ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应急响应启动和指挥处置工作。
7、应急处置措施。
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各自职能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发展。调查灾情、划定农作物生物灾害危害区并密切监视灾害发展动态,进行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监测,采取紧急防治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相关情况。
8、评估内容
包括农作物生物灾害发生基本情况(时间、地点、生物灾害规模、灾害等级等);应急反应的情况(应急预案的启动、对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的落实等情况);应急现场处置基本情况;后期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等。
9、应急保障。专业应急防治队伍、应急救援实施人员要服从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确保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发挥作用。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各类装备,在应急期间由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配和管理。通讯、医疗、交通运输、公安、物资、资金等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提供保障。
10、预案中专业术语
流行性病害:是指环境条件有利于病原物(细菌、真菌、病毒等)的侵染、繁殖、传播和越冬,短时间内在植物群体中大量侵染发生的病害。
迁飞性虫害:指具有通过飞行而大量、持续地远距离迁移习性的一类昆虫。迁飞是昆虫种的遗传特性,是一种种群行为,完整的迁飞活动包括迁出、过境和迁入。
检疫性病虫草害: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农业农村部或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禁止传播的农业有害病虫草害。
11、此预案有效期为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