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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20-12-28
- 名称:【视频解读】《铁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力市中药材产业贷款贴息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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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中药材产业贷款贴息政策》(铁政办发【2020】28号)主要有11项条款,主要内容可概括为贴息对象、贴息条件、关于担保、贴息额度、贴息程序、贴息日期。
贴息对象
对区城内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的种植大户家度农场、专业合作社、涉农公司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贷款贴息:
2、贴息条件
(1)区城内年新增中药材种植面积30亩,且近三年中药材种植面积不少于10亩以上的。
具有独立厂房设备,年初加工能力在40吨以上的。
(3)新建和扩建中医保健品、饮片加工、药材植物提取、中医药加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
3、关于担保
采取担保公司对贷款业务进行担保,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政府贴息的三方合作方式。未采取担保方式贷款的,可同样享受政府贴息政策。
4、贴息额度
政府按照贷款额的年利率5.5%进行贴息,如政策期内贷款基准利率下调,政府贴息利率按相应幅度随之下调。其余发生的利息和担保费由实际贷款人自行承担。
5、贴息程序
有从事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贷款需求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涉农公司首先向市中药材产业服务中心提出贷款需求:对符合政策的,由市中药材产业服务中心向合作的商业银行推荐客户名单;由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同步开展受理、调查、报审工作。
6、贴息日期2019年-2021年12月。
铁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0日
